DNA鉴定实验检测过程要求:
1. 检验时应保留部分捡材或提取的DNA,以备复核。接触不同捡材时应更换手套,切忌将多个捡材同时处理,避免捡材间交叉污染。
2. 试剂的配制应按实验手册操作,并有配制记录与复核人。商业化的试剂盒应有企业认证证明,并注意存放时间及失效时间。使用前应仔细鉴别和评估其是否适合本实验使用。
3. 提取的捡材DNA和扩增的产物,应有一套标准的检验方法,其中包括测量浓度及浓缩,纯化,分离等。
4. 对每项检验均应设置标准和阴性、阳性对照,如PCR扩增中应有K562或9947 DNA标准对照和空白试剂对照,等位基因标记物和内标。
5. 整个检验应有详细的记录,有些要有照片或结果的分析图,一并存入档案以备检查、复核。
6. 出具法医物证鉴定书,应包括:绪论(送检时间,送检单位,送检人,案件摘要,送检物提取及描述,检验目的)、检验(检验方法,试验结果)、结果、论证(对结果的解释,包括计算的匹配机率、似然比率,非父排除率,父权概率等)、结论,同时还应有两名以上具有鉴定资格的鉴定人员签名。
7. 案件数据、原始记录、鉴定书原文都要经过相应资格的人员符合签字后方可出具鉴定书。